6月3日,崇明法院对被告人彭某、周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彭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以被告人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据悉,年2月起,被告人彭某的儿媳医院崇明分院的多次例行产前检查中均未检出所怀胎儿可能存有先天缺陷。直至临产前约二周,才陆续在该院及他院的超声检查中查出胎儿可能存在唇裂等问题。被告人彭某等人就此于同年7月6日与该院妇产科进行交涉。
同年7月15日,彭某的儿媳在该院顺利产下一男婴,目测有唇裂等问题。彭某数次至被告人、该院妇产科周某办公室讨说法,称其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该婴儿的治疗费用,要求周某帮助处理该名男婴。
次日下午,在彭某再次要求之下,二被告人决定采取推注氯化钾注射液的方式杀害该男婴。同年7月17日下午,彭某在该院妇产科病房内,使用周某提供的注射器及氯化钾注射液,将氯化钾注射液推注入男婴头顶部,致男婴死亡。
同年7月19日,彭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次日,医院内被公安人员抓获。二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6-7年,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4-5年。
两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本案中二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并分别以彭某具有自首情节、周某系从犯为由请求法庭对二被告人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害男婴出生后生命体征正常、平稳,其本身并无致命的先天性疾病,仅因具有尚不确定的畸形或残疾就在出生后第三天即被两名被告人共谋杀害。其中,被告人彭某在尚未对被害男婴相关缺陷进行确诊,亦未对治疗费用、效果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起意杀害该男婴,并数次要求周某提供帮助,其犯意形成较为草率,杀人意志坚决;被告人周某作为一名从医多年的执业医师,罔顾医生职业道德和操守,参与杀害新生婴儿,社会影响恶劣。故两名被告人的故意杀人行为不能被评价为“情节较轻”。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周某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彭某系主犯,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周某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鉴于被告人彭某杀害对象系家庭成员且杀人方式不属极其残暴、周某系受彭某屡次纠缠后才产生犯意且未参与犯罪的实行阶段、两名被告人已获被害男婴父母谅解等因素,决定对两名被告人减轻处罚。但结合本案的具体情节,辩护人请求对两名被告人宣告缓刑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以彭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以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两名被告人当庭未表示上诉。
事件回顾:
年7月17日,上海崇明县一名患有兔唇的男婴在出生两天后被毒杀。19日,男婴的爷爷承认从婴儿的头部注入化学试剂,结束了孩子的生命。知情者称,此前孩子的家人曾向该院(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周姓医生咨询如何操作,并从医生处得到了氯化钾。20日,该医生因涉嫌协助新生儿家属谋杀婴孩,被警方带走。上海交通大医院崇明分院的彩色超声检查报告单。
7月23日,男婴的爸爸陈宇(化名)告诉记者,在孩子出生前13天的孕检中,医院告诉他们孩子四肢偏短。之后,他们先后去上海交通大医院崇明分院、复医院检查,得知孩子发育异常,除了四肢偏短,还有兔唇,并且脊椎最后一节不能弯曲。
父亲:孩子出生前13天才知道发育异常
7月15日凌晨,男婴在医院出生。两天后,护士发现男婴非自然死亡。知情者称,7月17日,男婴的爷爷从婴儿的头部注入化学试剂,结束了孩子的生命。并且,孩子的家人曾向该院妇产科副主任周姓医生咨询如何操作,并从医生处得到了化学试剂。
据上海崇明警方透露,孩子的爷爷和涉事医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目前已经立案调查。
医院副院长季惠表示,男婴的母亲刘佳(化名)此前一直在该院进行产检,7月曾检查出孩子四肢偏短,但是因为月份较大,无法引产,遂选择生产。分娩后,医生曾向产妇家庭介绍过兔唇是可以被治疗的。
陈宇则表示,妻子怀孕后,每次都在医院产检,每次产检后,医生都告诉他们孩子一切正常。直到7月2日,孩子的妈妈和外婆照例去医院产检,这一次,医生告诉他们孩子四肢偏短。
他回忆说,7月3日,他们一家去上海交通大医院崇明分院检查,检查结果为胎儿兔唇,四肢偏短,脊椎最后一节不能弯曲。得知孩子发育异常,他走出检查室后痛哭不已。该院医生表示,他们可医院再次检查。7月4日,他们一家赴上海市区的复医院挂专家门诊。陈宇说,为了找专家检查,他们等了2天。7月6日检查结果还是胎儿兔唇,四肢骨骼偏短,脊椎最后一节不能弯曲。
陈宇提供了上海交通大医院崇明分院的彩色超声检查报告单。该报告单显示,“胎儿上唇中央回声连续性中断,约3mm;胎儿骶尾部脊柱形态僵硬,失去正常的自然弯曲弧度;胎儿股骨径、肱骨径明显小于孕周。”
7月15日凌晨,陈宇的妻子顺利分娩,产下一个男婴。据刘佳回忆,孩子出生后,她看到小孩的嘴巴是裂开的,在被推出产房的时候,她听到别人说孩子的脚和正常人不一样。陈宇称,孩子出生后一直是他陪夜、照顾,在给孩子换尿布时,他发现孩子的腿伸不直,脚趾头像鸡爪一样。
陈宇表示,如果医院可以早一些查出孩子的疾病,还有回旋的余地。
医院:设备和水平有限
医院副院长季惠向记者确认,刘佳在该院建“大卡”,并且完成每一次孕检,其中包括大畸形筛查。
为什么没查出孩子发育异常?季惠表示,医院,医院的大畸形筛查的项目只包括五项:胎儿无脑、先天性脊柱裂、软骨发育不全、内脏外翻与单腔心。
“胎儿的大畸形筛查是一切正常的,我们一般都会告知产妇,如果你要做其他检查,医院检查。”季惠说,“我们设备和水平有限。”
据季惠介绍,男婴出生时体长47厘米,略低于50厘米的平均体长。该男婴的阿普加新生儿评分为满分10分,该评分包括肤色、心率、对刺激的反应、肌张力和呼吸,不涉及兔唇等指标。
医院的产科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孕中后期的大排畸检查中,只有6种严重的胎儿畸形是必须被检查出来,医院也都是按这个标准来操作的。
该产科负责人所说的规定是自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超声产前诊断技术规范》。该规范明确,根据目前超声技术水平,妊娠16周-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
“在六大畸形之外,其他畸形能不能诊断出来,跟医院的设备水平,操作设备的医生技术水平,产妇和孩子的体位等很多种因素有关。”上述产科主任坦言,即使同一个医生,操作不同的机器,诊断结果也可能会有差别。因此,医院的大排畸检查项目也可能会因技术水平不同,有一些差别。
该产科负责人举例说,在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的白癜风根治北京比较好的治疗白癜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