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网“龙门杯”读书征文月赛,是岳西县龙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办、岳西网、岳西论坛协办的一次大型读书征文活动。自年5月份开展以来至年12月止,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许多文学爱好者和学生的大力支持,收到征文多篇,社会反响强烈,征文效果很好。主办方按照征文规则,每月均组织了月评奖,评选出当月最佳作品10篇。年5月29日,主办方组织了对每月最佳10篇征文的总评奖。总评奖的原则是,在80篇月最佳作品中,评选出年度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鉴于这次征文数量多,作者广泛的特殊情况,特别是许多学生参加了征文活动,征文启动时,没有考虑到区分成人组和学生组这一情况,故,在总评时,经过评委和主办方研究,在确保征文质量的前提下,适当考虑学生作品。特别是主办方为了促进和鼓励广大学生养成积极、认真读书的好习惯,特别增设了鼓励奖,对总评时入围的6篇学生作品,全部授予鼓励奖。另外,因为各种客观原因,总评进行过迟,敬请各位见谅。现将总评获奖名单公布如下:一等奖(1名,元书卡)罪与罚——读苏童《黄雀记》作者:徐义平二等奖(2名,元书卡)紫岚卧听风吹雨——与《狼王梦》狼妈紫岚对话作者:心华女人与战争作者:珍惜三等奖(3名,元书卡)爱在纸上行——读吴传兵先生《纸上行》作者:静水照大千真爱无言,大爱无声——读《偷影子的人》作者:霓裳轻舞读《追风筝的人》有感作者:程喧璐优秀奖(4名,元书卡)轮回与超脱——我读龙应台《目送》作者:珍蓉他写山城,他爱山城作者:落雨无痕读《城南旧事》有感作者:王卓越读《狼王梦》有感作者:汪焘鼓励奖(6名,50元书卡)《小鹿斑比》读后感作者:曹欣宇读《走复兴路,圆中国梦》有感作者:吴孟然跨越族群的母爱作者:刘欣妍读《城南旧事》有感作者:刘文敏阅读真好作者:胡怡然《笑猫日记——云朵上的学校》读后感作者:储思源请以上获奖者,在年6月4日上午9点,到龙门书城(岳西中学旁边)集中领取获奖证书和奖品,请各位获奖者按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咨询,张先生)岳西县龙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岳西网岳西论坛年5月30日
罪与罚
——读苏童《黄雀记》
徐义平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米兰·昆德拉语)《黄雀记》获得第九届茅盾文学奖后,许多人乐意探究其间的隐喻,抑或追寻“谁是最终的黄雀”,这是无可厚非的。因为“黄雀”在书中并没有出现,的确值得探索和追寻,包括其间的隐喻和“谁是最终的黄雀”。俗语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是蝉?谁是螳螂?谁是黄雀?不同的章节,保润、柳生和仙女(后来的白蓁白小姐)三人都做过彼此之间的蝉、螳螂和黄雀,他们没有最后的赢家。严格意义上说,三人都是命运的蝉,无论如何躲避,最终都被命运这只“黄雀”无情地吞噬了。也许愚某从《黄雀记》中读出的“罪与罚”的况味,遂套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做拙文的标题。
《黄雀记》分为三部分:“保润的春天”、“柳生的秋天”和“白小姐的夏天”,唯独缺少一个“XX的冬天”,也许这就是苏童高超的留白艺术吧。愚某才疏学浅,木讷愚钝,姑且抛出砖引玉,故点到为止。先看三部分的标题,作者已经暗示了三个不同的叙事视角,每一部分又分成诸多带标题的章节,诸如上部的“照片”、“魂”、“手电筒”等,诸如中部的“侥幸岁月”、“特二床”、“幽灵的声音”等,诸如下部的“六月”、“庞先生”、“另一个人”等。这些有意味的小标题,推进着故事情节,揭示他们的原罪。
故事并不复杂,保润、柳生和仙女之间因为无常青春中的一次荷尔蒙事件,牵延出各自一生的宿命。原罪的种子既已播下,人生只是赎罪的轮回,无论是香椿树街,医院与水塔,这些都只是人物生存中的一个道具而已。用苏童自己的话说——“这部小说在风格上是‘香椿树街系列’的一个延续,所谓街区生活。讲述了上世纪80年代发生的一个错综复杂的青少年强奸案,通过案子三个不同的当事人的视角,组成三段体的结构,背后是这个时代的变迁,或者说是这三个受侮辱与损害的人的命运,写他们后来的成长,和不停的碰撞”。所以不妨看看他们的原罪和生存轨迹。
保润是有罪的。年少的情感被母亲的市侩和父亲的懦弱消耗殆尽,外加祖父的丢魂,医院陪护的行列,读者难以忘记他打的“法制结”、“文明结”、“民主结”等多种绳结。若不遇上仙女,也许他的一生将浑浑噩噩地度过。仙女一次次挑战他的底线,练习的捆绑术最终使他大祸临头,索要80元未果的捆绑事件,使之涉及一场莫名的强奸案,坐了十年牢,让家庭陷入分崩离析、万劫不复的深渊。出狱后,他变得更加偏执,逼仙女(此时的白小姐)去水塔跳小拉,抵消一切恩怨。其实他的骨子里对仙女有莫名的爱,这种无处宣泄的、无处发散的、莫名的爱,导致柳生新婚之夜的血案——醉酒后连捅柳生三刀,致其死亡,他的结局不言自明。其实,他的魂早在第一次入狱前就丢了,医院的水塔之下。他的下场有一定的必然性,咎由自取,绝不为过。柳生是有罪的。“爱情即疯狂,烦躁、伤心、苦恼或狂喜,躯体完全被自然所控制和湮没。”(罗兰·巴特语)轻佻、帅气的他倘若不是那年水塔中青春荷尔蒙作祟,也许早已风光成亲。喜欢仙女,却又出卖仙女,撮合保润,接着玷污仙女而凭小恩小惠免去牢狱之灾,只好夹着尾巴做人。对于保润及其家庭,他是愧疚的,把对保润的愧疚转接在照顾保润祖父身上,其中有一分心安理得,赎罪乎?白小姐(以前的仙女)第二次出场后,替她出头讨要抚养费,安置她住在保润的房子养胎,不外乎是想弥补良心罪,也是一份赎罪么?白小姐也曾一度产生依附于他的念头,但发现那不是爱而是情欲。新婚之夜因保润的报复而一命呜呼,某种程度也是咎由自取,应了一句俗语:“作死作死,不作不死。”仙女是有罪的。医院老花匠夫妇捡拾的弃儿,从小便口无遮拦,为蝇头小利把自己卖给柳生,同保润约会。没来由的自信,不断践踏保润,一次次摧残这个少年最后的防守。仙女的失身也是咎由自取,虽然作者没有描绘具体细节。她不饶人的性格与是非混淆的价值观,让保润承受不白之冤,似乎没有一丝愧疚可言,倒有一份报复的快感,某种程度上,十五岁的仙女就已经变态。远离是非之地,仙女则化身为白蓁白小姐,美貌成为资本,成为无数达官显贵的情人。“她很懊丧。要么是富翁,要么是帅哥,要么服他,要么爱他,这是她选择男友的标准,为某个男人怀孕,则需要这些标准的总和。”她除了吞噬保润的魂、柳生的魂、郑老板的魂、驯马师的魂外,也吞噬了庞老板的魂,以致吞噬自己的魂,走上一条必然的归路。某种意义上看,仙女是小说故事的诱因,事件因她而始,也因她而终。在逃命中生下的怒婴,最终与丢失了魂灵的保润祖父巧合般地相遇,留给读者诸多的空白与遐想,这否是是苏童对整个世俗世界的反讽呢?抑或反映出作者的人文关怀?保润、柳生、仙女,各种孽债冲突着、牵制着,于是乎保润不只是保润,仙女不只是仙女,柳生也不只是柳生,三个并不可爱的人物之间没有宽恕和忏悔,反之缺少反省和良善——这些人物身上,或多或少有着我们许多人的影子。在一个虚情假意的时代,人们很容易流入梦境般的浮世,由此可见,声色犬马的生活饱含了太多的水分、太多的奢侈、太多的不真实,长久陷入其间,人们自然丧失了做人原本应有的灵魂,何尝不是一份原罪哉?
其实,有罪的还有许多人。比如头上有伤疤的老祖父,比如随便携带手枪的康司令,比如暴发户郑姐,比如把魂丢在了女人和金钱身上的郑老板,比如香椿树街上的芸芸众生,比如按照自己意志闹事的病人们,等等,等等。
所以,苏童采用一贯的诗化叙述风格,刻画了一个个荒诞、吊诡、悲凉的人生处境,其实就是演绎罪与罚的主题,透过人物看似荒诞的生命历程,揭露出现实的残酷,并对人生产生的悲剧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
年12月7日夜匆草于望月轩
紫岚卧听风吹雨
心华
夜一样的叹息。苦涩,隐忍,无奈,不甘。这就是紫岚,紫一般的远,岚一般的美,却纸一样的命。紫岚是一匹母狼,狼毛深紫,腹部纯白,体态轻盈,奔跑如紫色雾岚。
我问,你疼吗?
紫岚望向尕玛尔草原,那是一片五百里的苍茫,和草原相比,狼或者人,不都显得渺小吗?紫岚反问我。曾经很疼,冰刀子扎进心脏一般。黑桑死的时候,我疼,但我有希望,我要把我们的爱情结晶生下来,并且抚养他们长大。这是一种希望,强大的希望像块橡皮,能擦去生死相隔的疼痛。
那,那是你分娩的时候?
分娩的痛,我好像感受不到了。那时前有劲敌——一只毫不起眼的大白狗。狗虽然没有血性,却有一种察言观色的忠诚。我为了补充营养,强行冲入鹿圈,带走一只小公鹿,那只死狗却紧追不舍。在和狗的对峙中,我生下了五个孩子,狗撕咬我的毛皮,扯下我的血肉,我不疼,肉体上的任何疼痛都影响不了我的信念,我胜利了,虽然被雨水吞噬了其中一个,我还有四个,伟大的孩子。我不会让他们看见我的疼痛。
那是黑仔被金雕捕杀的时候?
紫岚突然陷入一片沉默,沉默得像一片漆黑的夜,冰冻酷寒。我必须那么做,黑仔就是黑桑的转世,我要他实现黑桑的遗愿,我要他成为狼王——不可一世、骄扬跋扈,千万只狼之上,称雄尕玛尔草原。于是我把甘甜的乳汁、美好的食物,所有的爱都赠送给黑仔,黑仔也按照我的想法生长,健硕凶狠充满野性叛逆。这才是我的黑仔,我未来的狼王。只可惜,可惜我还是太粗心了,我没有想到天上该死的危险,我哪里想得到呢,那该死的金雕,紫岚祥林嫂般地喃喃自语,那该死的金雕,就这样消灭了我的希望,希望……紫岚的语气越来越低,充满着自责后悔,但我不疼,我还有,我还有未来的狼王,我紫岚的孩子天生就是要做狼王的,这是他们的命。
那是蓝魂儿魂断捕兽夹的时候?
蓝魂儿,我的蓝魂儿,我的让狼王洛戛空虚紧张的蓝魂儿。紫岚的眼神突然亮了一下,瞬间又暗淡了。我亏待了我的蓝魂儿。我看着他和比他大三个月的狼争斗,我只是让他在我的冷眼旁观中学会残忍,学会强大。终于,他出狼头地了。一场接一场的大雪给了我们这个机会。狼群断粮,决定铤而走险捕食狗熊。你知道,狗熊是冬眠的,他们往往躲进树洞冬眠。要想杀他们,必须有只不怕死的狼进入树洞,咬醒狗熊,引熊出洞。那是无比危险的事情,狗熊一疼醒,就会把反应慢的狼捏个稀碎。我为我的蓝魂儿骄傲,我至今还记得他当时的眼神,留恋又向往,留恋生命,向往名气。他最终还是成功了,成功了……他马上就能成为狼王,凭他的勇气、敏捷、智慧。
但是……
但是还是怪我,怪我没有教授他生存的经验。怪我。紫岚把头埋进深深的草原夜色。我没教他,太容易到手的东西,都是陷阱。陷阱,可怕的陷阱。都怪我……紫岚突然歇斯底里,那只山羊,就是猎人的陷阱。我的蓝魂儿,他疼,被铁疙瘩砸中腰,被妈妈拦腰咬成两截,那时他肯定疼。但是妈妈没有办法,我不能把蓝魂儿留给猎人,我要把蓝魂儿留给自己,留进我的梦。对,梦,我还有梦,梦里我不会感觉到疼痛。
双毛的梦?
紫岚苦涩的一笑,是的,当时只有双毛了,他最小,却也必须冲锋陷阵了。他太懦弱了,一副怂样。我想他只是自小就缺乏营养,缺乏关爱了。我要他肉体强壮,精神强壮。于是我狠下心来训练他,对他凶残,让他崩溃,让他明白,不在崩溃中死亡,就在崩溃中重生。我以为自己做到了,真的以为做到,我诱发了双毛身上应有的统治力,我和女儿媚媚对他卑躬屈膝,让他充分享受王者的尊严,让他知道,只有强大,才会赢得尊重。
你离梦越来越近了?
是的。尕玛尔草原上的一颗流星划着灿烂的光线,落向天边。双毛在和黄犊的战斗中彻底收复了自信,他有和狼王洛戛掰掰手腕的自信了。他离打败洛戛只差那么一厘米了——那难以逾越的一厘米呀。双毛还是败在自卑感和奴性上,与生俱来的气质,是谁也改变不了的。在即将胜利的时候,却被狼王洛戛的一声狼嚎打回了原型,我恨哪,恨双毛的不争气,更恨我自己。
你与老雕的争斗,也不疼?
我要保护媚媚和卡鲁鲁的孩子。我不能让他们重蹈黑仔的覆辙。下一代,下一代还会流淌有我和黑桑的血液,不屈、刚烈,血性十足,永远怀着狼王梦。这是我这个家族的梦,只要梦不碎,就不疼。
你在舔舐伤口的时候?
你说后悔?做狼,就要做一流的狼,我绝不能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在夜里,我也曾经有过后悔,假如我们一家子自由自在,不追逐狼王梦,那我们也是一个庞大的家庭,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一定是无忧无虑快乐长久了。但与其苟且偷生苟延残喘,不如放手一搏,否则狼还叫狼吗?狼类如此,人类也如此,那些爱披着外衣就披着外衣吧,我们不能完成的使命,后代就必须完成,这是天经地义的。
一声叹息,从尕玛尔草原的地心缓缓升起,久久不散。
女人与战争
珍惜
女兵讲述的战争,是真实的战争;有女人参与的战争,是残酷的战争。
《我是女兵,也是女人》是白俄罗斯女作家S.A.阿列克谢耶维奇(以下简称阿维奇)对曾经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些女兵采访后整理出来的一部以反映女兵参战后的真实故事为题材的纪实体小说。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超过万名15—30岁的苏联女兵奔赴前线。她们中不仅有枪林弹雨中治病救人的医生、护士,还有为前方士兵日夜操劳的洗衣工、做饭工,还有在战前进行军事作战准备的侦察兵,在作战中负责信息畅通的通讯兵,更有直接与纳粹交火的伞兵、坦克兵、重机枪手、狙击手等。
作家阿维奇在战争结束后,深入采访了数百位亲历战争者,竭力从女兵的角度感受战争,她一反以往战争作品的文学性,没有讴歌,没有掩藏,让女兵自己说话,让战争事实说话,当事人叙说的一个个发生在战场上的故事,构筑成一场波澜壮阔的战争场面,而更多的故事,是让我们看到了战争的血腥与惨痛。
战争来临,苏联人民爱国重于爱家,男人义无反顾走上前线。当大军压境,家园不保时,一场男女皆兵、老少皆兵的驱逐侵略者的护卫站开始了。
当然,阿维奇这部作品重点突出的是女兵,虽然她的笔墨不能不涉及男人,不能不涉及男女之间,但她的本意是要写出女人介入战争后的不一样的战争以及不一样的战争故事。那么,在这些女兵的眼里,战争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没有战争经验的人,可以通过这本书去粗略地了解一下战争的概念,想要从女兵参战故事中猎奇的人,也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一下真实的情况。
首先,对于女人来说,战争应该是不适合的,战争是对女性的摧残。
上面已经介绍到,苏联女兵的兵种多样化,应该是我们国家无所企及的。这与苏联女性的勇敢分不开,但更多的应该是被迫,是无奈。当敌人对她们家园肆意践踏时,她们必须站出来保卫祖国,保卫家园;当她们的父亲、哥哥因为战争牺牲时,她们必须冲上去报仇雪恨,保卫母亲;当饥饿快要吞噬她们的生命时,她们与其等死,不如上前线拼死杀敌……众多的理由,让这些十几岁的小姑娘,走出家园,走出校园,走上前线,虽然她们还不知道前线有多凶险,但她们知道没有国就没有家,大敌当前,没有退路。
走到前线,走上战场,这些女兵便不再是女人了。她们没有女人的服装,她们更没有精致的内衣,她们不可以留长发,她们甚至都不能亲近一下鲜花。她们只能是穿着男人一样的长军裤与套头便服,她们穿着比自己脚大几号的军用毡靴,她们和男人一样睡在树林里、战壕里,她们甚至都没有洗漱的卫生条件,久而久之,她们的女性特征没有了,她们男性化了,无论生理上,还是情感上。这就是战争中的女人。
其次,对于女人来说,战争是残酷的,更是狰狞的。
无论是在战场上拼杀,还是在后方为伤员疗伤,或者为战友洗衣做饭,死亡这个沉重的话题,无时无刻不是女兵必须面对的。
战场上,一场战事结束,尸横遍野,女兵们同样可能成为葬身异乡的孤魂野鬼,剩下的,无论男女,接着准备下一场战事;有的时候,炊事员烧好了饭,却没有一个人来吃,人呢?死了,都死了!洗衣的女兵,常常是拿着蜂窝一样的战衣,一盆、两盆,一次、两次,血水染红了土地,衣服却永远是红色的;卫生员们,不仅要冒着生命危险出生入死从战地中背回伤病员,同时还要面对缺胳膊少腿的伤病员的情绪发泄,有时候,临死的伤员会抓狂,会伤害护理人员,有的伤员临死,对着天花板,睁大着眼睛,狰狞的样子,却嚷着要小护士给自己把眼睛合上。
再次,对于女人来说,战争是无情的,更是丑陋的,无论输赢。
女人,参与战争,就意味着柔情必须灭失。当敌我混战短兵相接时,面对面的刺杀,往往惨不忍睹。敌人也是人,女兵往往下不了狠心,可是,你不杀他,他就杀你,结果,只好横下心,对着敌人的眼睛或者心脏,快速刺进去,这就是战争,没有犹豫,没有怜悯。
战争结束后,德军如倒下的柴禾,可是苏军只拣自己一方死伤的军人尸首收集掩埋,大车从德军尸体上碾过,车轮压在头颅上、肚子上,一声一声“砰”“啪”的破裂声,让人毛骨悚然。
苏军乘胜追击,到达德军故土柏林,因为报仇的理念驱使,开头几日,苏军所到之处,同样是杀抢奸虐,无所不及。
即便苏军内部,因为长期的性饥渴,性无奈,女兵被侵犯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最饥荒的时候,游击军里也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一位红军生孩子了,因为孩子啼哭,只好自己将孩子溺死。
最后,对于女人来说,战争是无底洞,是万丈深渊。
战场上的战争结束了,可另一种战争却伴随女兵终生。因为战争的特殊性,女兵可能是英雄,可能立功受奖,可能勋章一枚接一枚。可是,战争结束了,对于女兵来说,可能厄运也就开始了。
战争给了女人太多的恐怖与惊吓,有的女人不会再笑了,有的女人精神抑郁了,有的女人精神失常了,很多过不了正常人的生活。有的女人战场上从不生病,可一旦松弛下来,反而永久瘫痪了。
战争中也有爱情火花迸发,可那是昙花一现。战争结束,分别天涯海角。男人可以忘记那段情感,而女人却陷进去了,不能自拔,终老一生。
战争中,野营荒郊,无固定地点,男女混杂,被误以为男女同居。战后,世人多以鄙夷的眼光对待参战过的女兵,女兵很少获得真正的认可,更不要说世人的尊重。因此,爱情也就很少光顾她们。
战争中,很多军人成了残废(包括女兵),他们得不到很好的安置,散落在城乡各处,有的自食其力,有的沿街乞讨,而当年的卫生员、小护士,只要被这些伤残人员遇上,一准成了他们咒骂、声讨的对象,理由是不该救了他们。
啊!这就是战争中的女人,这就是女兵。如果战争不可避免,如果女人不得不陷入一场战争,这绝不是缔造女英雄的时势,这应该是人类的悲哀!这应该是历史的耻辱!
愿我们的世界永远和平!愿我们的祖国远离战争!愿我们的家园永远宁静!愿我们女人永享安详!
《我是女兵,也是女人》,是一部战争史,更是一部血泪史!敬请大家怀着一颗虔诚的心去阅读它,去审视它!让我们对战争说“不”!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岳西中学程喧璐
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只风筝,或在高空无所顾忌地闯荡,或在低地上空徘徊飞翔。风筝线一头系上风筝,另一头系在我们心上。——题记我是在高二下学期完完整整读完这本小说的,那段时间学习上的压力不小,但每每放下课本,让自己投入到这一个美丽又残酷的故事中去,我是乐此不疲的。这本书是令人震撼的,故事中的两个男孩,正如作者胡塞尼所认为:其中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外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这就是阿米尔少爷和哈桑。这里之所以会称呼“阿米尔少爷,我想这源于他在和哈桑的友谊之路上摆出的或是自然而然地表现出的态度让我对他们之间的友谊,对他这个人物,重新做了几次审视。我想:环境和地位可以影响一个人性格的发展,反过来,性格也会改变一个人生活的环境和所处的地位。
兔唇男孩之于阿米尔,是他情同手足的玩伴,是从未拒绝过他任何要求的仆人,是会为他背黑锅且一声不吭的人,是遭到他的背叛却不忍去揭穿真相的人。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就真的做到了,哈桑始终是他的哈桑,是每场风筝比赛后为他追最好的风筝的那个忠诚的Partner.
“人们说陈年往事可以被埋葬”,阿米尔这样想,然而他还是那个他,哈桑还是那个哈桑,许多年过去了,往事还会自行爬上来,阿米尔的赎罪终不可少。童年的选择影响了阿米尔与哈桑的一生,因为那是关乎他们两个人的选择,哦,或许还不止,比如“阿里”,比如“爸爸”。这两个男孩的友谊前景暗淡,也许是上天注定,隔离在他们之间的不仅仅是历史,是宗教,一个普什图人,一个哈拉扎人,一个逊尼派,一个什叶派,是这些无从改变的事情,还有就是,那条堆满破烂铜铁·废弃的自行车轮胎的小巷无情又无奈地夹在他们中间,一个巷头,一个巷尾,中间夹着一段让彼此都畏葸不前的路。再者,阿富汗的战争又何尝不是逼开了两人呢?
阿米尔少爷之于哈桑,是一个会为他讲故事和他最最亲近的人,是让他佩服崇拜让他对他言听计从的少爷,是一个他永远都不愿也不会去憎恨的人,是一个懦弱得让他在麻烦面前毫不犹豫为之挺身而出的人,是让自己勇敢去追风筝的人。
阿米尔是一个懦夫。懦夫总是遇到麻烦就选择逃避,做错事情也不敢去承认,甚至为了赢得爸爸的疼爱,为了不让哈桑与他分享一丁点爸爸的关爱,为了保持自己的好孩子形象一而再再而三地撒谎,连带哈桑替他圆谎,并且不会有半点羞愧之心。他想要风筝就让哈桑去追,他想要自己开心就常取笑哈桑,他想要卖弄自己的知识就主动为哈桑念故事。这是很自私的行为,这一系列的事情,只是在阿米尔成年之后他才为自己如此伤害哈桑感到真正的痛苦与羞愧,才开始意识到要为自己救赎。
成年之后的阿米尔到底还是走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也许这个过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连他自己也不自知。但生活中总有些行为会暴露你的思想,把你的秘密赤裸裸地展现给世人看。而关于阿米尔的表现之一便是他在美国的生活,他会时常想起哈桑,想起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时光,想起他的兔唇,他的弹弓;想起自己逼着问哈桑是否会吃泥巴时哈桑的善良与机智,想起他称赞自己写的故事时脸上真诚的,想起...也是最不愿想起的和无法躲避那天的画面,画面模糊却又清晰。对于他的背叛,他自己是清清楚楚认识到的。表现之二是则有关索拉博,哈桑留下的唯一的儿子。他从阿塞夫手里救出索拉博是我觉得他比较勇敢的一次了至少他没有退缩。(我认为他最勇敢的一次是他后来对妻子说出一切的时候,也就是他对哈桑的背叛)。他费尽千辛万苦把索拉博带到美国,过程是惨痛曲折的,结果也是差强人意——索拉博梦游般度过自己的日子,这连索拉雅都受不了了。这个哈扎拉男孩,一直那么安静,安静得有点让人忘记他的存在了,直至小说结尾发生一个小小的奇迹,结局这样叶算是圆满了。阿米尔追到心中的风筝,终究成为了健全的、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了。
这个故事读来令人荡气回肠,读到高潮简直让人心碎。当然,读完它我对阿富汗也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以前对阿富汗的了解仅限于“不幸”“麻烦不断”“灾难深重”这几个词,现在我或多或少都有点悲悯阿富汗人民,尤其是阿富汗儿童。
“每一个布满灰尘的面孔背后都有一个灵魂。”实在点说,阿米尔的背叛在让我感到厌恶的同时,还是存有一丝丝的同情。毕竟当时是进退两难的处境之下他做出那个选择的(这是在他没有获悉父亲的惊人秘密的前提下),更何况当时的阿米尔还只是一个孩子。他的确懦弱和自私,他在哈桑遭受侵犯时不曾站出来保护他,这是不能原谅的事实。只是我在这本书中有发现一些细节,和我们简单认为的阿米尔不太一样的部分。是书中的插叙的“一段记忆”和“一个梦境”。“一段记忆”中写了一位老人只收一个卢比就可以为你揭开“命运的帷幕”的场景:“他的手指生满老茧,轻轻拂着哈桑的眼睑。手停在那儿迟疑不去。老人脸上掠过一抹阴影,哈桑和我对望了一眼。老人抓起哈桑的手,把那个卢比还给他。‘让我看看你怎么样小朋友?’他说,墙那边传来公鸡的叫声。老人伸手来拉我的手,我抽回来。”阿米尔为什么要抽回手呢?在我看来,只有当自己的朋友受到欺凌,而自己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画面才会表现得那么抗逆,所以我给出的解释是“这是我的朋友,即使受到欺负也只能被我欺负!”而阿米尔呢?他这样做会是因为他的心始终和哈桑连着一起么?拉辛汗告诉过他同一个胸脯喂大的人是兄弟,所以他那一刻是把哈桑当兄弟了吧。虽然阿米尔从来没有认为他和哈桑是朋友,但他们间是有纯真的友谊的,他们所放的风筝也就象征着他们间的关系——美好而又脆弱。
关于“一个梦境”,写的是阿米尔的一个噩梦,更写的是他的内心。噩梦中是哈桑戒酒了他,最后万里晴空,各样颜色的风筝在飞舞,在午后的阳光中闪耀这光芒。噩梦化为美梦,梦中那幅美好的画面其实就是阿米尔心声的吐露,只是现实中他似乎受到自己看似理性的判断带来的牵绊,反而把自己的心藏起来了。这也就是阿米尔了。
读一本书,看懂一个故事,品味一段友谊,哀叹两个人的人生。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让我们勇敢地,去追。
谨以此书评向卡勒德·胡塞尼先生致敬!也希望阿富汗儿童不久就能迎来无忧无虑地在蓝天下放风筝、追风筝的日子!Letstobeakiterunner!
爱在纸上行
——读吴传兵先生《纸上行》
静水照大千
爱在纸上行,有两层意思。一是,作家乐于将他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用笔墨在纸上表达出来,与人分享;“父母之恩、师长之德、朋友之谊、乃至山水之情,都如大别山的涓流,源源不断地化作笔墨,流淌到纸上、心上”,他“虔诚的行走在这些恩惠之中”。二是,细细品味眼前的这本《纸上行》,不难看出,无论是对山、水、花、草、树、木、雨、雪、人、物抑或回首往事感慨人生,作家都是在触景生情、借景抒情,集中落实到一个“爱”字上面,“他生于斯、长于斯、爱于斯、恨于斯,心中蕴藏的爱和痛,发乎于心灵而纠结在一起,那是触及了人的生命根本所在的质朴情感,是行走于纸上的真情实感”,无限的爱意充盈字里行间,弥漫在眼前淡黄色的散文集里。
伴着作家的笔触,走完了这段“爱”的旅程,很熨贴,很温暖,很有收获。这不仅是因为作家华丽的文笔把我们带进了品味悠远的审美境界而流连忘返,也不仅是从字里行间所展示的秀美景观而感叹于大自然的造化之工,更重要的还在于作家以丰富的阅历和独特的目光,沾着浓浓的爱意,对那些厚重的故土文化及人文山水的审视和发掘,带领我们一起去感悟凝结在其中的大爱,给人以温暖和启迪。
草庐屋事将作家对故乡、对家庭的深深的爱恋表露无遗。回望故乡那座渐渐老去的祖宅,足以引起每位游子的共鸣,渐行渐远的故乡,回不去的过往,平添几份淡淡的惆怅。然而,作家笔锋一转,说道“固守老本,虽不失为一种人生姿态,但与时俱进、搏击长空则更显人性本色!”顿时又是满满的正能量!
家里的一方庭院,一弯池塘,几棵花木,在热爱生活的作家笔下,演绎的顾盼多情、摇弋生姿。生发“静观此院,宇宙,融汇如此”的感叹,颇有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的境界。
记忆中的一盏油灯,既温暖了作家的童年,更照亮了人类文明的漫长进程,那文明的灯火“从远古照来,带着豆蔻的清辉”,从远古照到现在,一直陪伴着人类前进的步伐,引发作家几许感慨;对文人、士子、痴男、怨女、宫女、更夫们命运境遇的沉思,表达出对社会底层的怜悯之情,体现了作家关怀众生的慈悲心肠。
行走在秋天,他赏晚霞秋月,思故土亲人,品中秋夜雨;感受秋的胸襟,感伤秋的萧索,感悟秋的静美。欣赏芒花“横刀示来敌,直矛向天公,木棒喝秋风!”的风骨,喜爱菊花“飘逸淡泊”“宁静和悠然”的态度,赞美桂花“不畏艰难不怕苦”“香遍左邻右舍”的品格。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加上乐观向上的心态,将众人眼里萧索的秋天活出了不一样的意味。
作家好福气,家乡的青山,给了他翠兰香茶,家乡的绿水,给了他天仙河美酒,家里贤惠的妻,给了他最美的佳肴。且看他浅品香茶时,“端起茶杯趁热细啜,闻其香,尝其味,边啜边品,浅斟细饮。齿颊留香,喉底回甘,心旷神怡,人生快事!”;痛饮美酒后,“山,如此的高耸入云,水,如此的清澈碧远,天,如此的湛蓝广阔!”,真是“几两老酒醉愁去,一杯香茗醒神来”!餐桌上,有爱妻烧的一盘最爱吃的肉炖金针,“烧一盘金针菜,吃几口忘忧草”,心口俱甜,快乐似神仙!真所谓茶浓,酒醇,情真。茶不浓则不足体现其神韵,酒不醇则不足现其绵柔,情不真则不足现其温暖。茶,他所欲也,酒,亦他所欲也,情,更他所欲也;三者可兼得,人生莫大乐事也!此刻,咱们的作家早已醉倒在佳茗佳酿佳肴佳人之间。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农人垄上行,文人纸上行”,一物质一精神,缺一不可。饱餐过后,泡一杯清茶,懒懒的靠在沙发上,品读《纸上行》,熨贴、温暖、有收获,真是一种享受!
读《城南旧事》有感
天堂初中王卓越
著名女作家林海音(小名英子),有一部成名作,记载了她儿时六岁到十二岁的故事,故事情节生动,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今天,我翻开这本书,体验林海音儿时的曲折、复杂和离奇。它总能带给我不少感动。
在老北京,有一个叫英子的小女孩。一次,骆驼队带着煤卖给爸爸,英子看着骆驼,学着他们咀嚼的动作。她发现,打头的骆驼,总会有一个铃铛。英子问爸爸:“为什么打头的骆驼都会有一个铃铛呢?”爸爸告诉她:“骆驼怕狼,因为狼会咬他们,所以人类给他们戴上了铃铛,狼听见铃铛的声音,知道那是有人在保护着,就不敢侵犯了。”英子总有一个充满与大人不同想法的幼稚心灵:“不对,爸爸,一定是拉骆驼的人们太寂寞了,所以才给骆驼戴上了铃铛。”英子那幼嫩的心灵,将一切平凡普通的事变得生动,深深融化我的心。
在英子六岁的时候,她们家的奶妈——宋妈,要去买菜,年幼的英子跟着一起去了。走到一口井边,英子停下和宋妈说她要等妞儿。英子最初认识妞儿,是在油盐店看到的,她看见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朋友,她刚买完东西,伙计说:“唱个歌,才让你走。”她眼里含着泪,英子一下窜到她旁边:“你们为什么要欺负她?”从此以后,英子便认识了妞儿。
路过惠安馆时,看到惠安馆门口站着一个“疯子”。这个“疯子”是名女性,她总是站在门口整理她的麻花辫,对所有人微笑着,她的名字叫秀贞。英子看呆了,“疯子”招手叫她过去,她就顺着“疯子”的手势,小心地走过去。然后便认识了秀贞。秀贞告诉英子,她有个孩子叫做“小桂子”,她脖子后面有个胎记,可惜被她那狠心的爹娘丢了。秀贞他娘告诉英子,就是这样,秀贞才疯的。
妞儿的父母对妞儿很不好,又是打,又是骂,后来妞儿偷偷听到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便离家出走了,后来,英子发现,妞儿就是小桂子。这一段让我惊奇,无论我怎么猜想,也不可能想到,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不得不惊叹剧情的离奇。
英子生病住院了十天,她爸爸把她接回了新家。英子就去上小学了。有天,她爸爸睡着了,刘平他们在墙上踢球,又吵又闹,英子的妈妈说:“英子,下去让他们到空房子那边踢,告诉他们你爸爸在睡觉。”刘平他们把球踢到了草丛里,他们让英子去捡球,英子没说话,只是拨开草,往草丛里走去。英子左翻右翻都翻不到,她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堆东西,后来她知道这些东西是一个小偷的。这个小偷跟她是好朋友,经常和她聊天,并有了约定“我们看海去”。有一天,英子去找那个人,可是那个人低着头,仿佛没有看见英子一样,英子走过来,他才看见。那个人说:“我不能在这儿长呆了,你快回家吧。”后来,那个人被抓住了。英子看着那个人被巡警牵着,依在妈妈的身边,很想哭。因为他曾和那个人约定过:我们看海去。
英子六年级,到她该毕业的时候了。她代表大家去领毕业证书,英子想请爸爸去参加。可是,叔叔被日本人害死了,爸爸气得吐了血,医院不能下床。领了毕业证书,她兴冲冲地跑回家,她看见夹竹桃落下好几枝子,很不像样。几个弟弟妹妹在玩土,她气道:“是谁把爸爸的花都给摘下来了?我要告诉爸爸。”这时,老高走过来告诉英子:“英子,医院吧,去安慰安慰你妈妈。你爸爸他。。。”说到这儿,他再也说不下去了。英子从来没有这么镇定过,她说:“老高,我知道是什么事了,医院。”
“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英子默念。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带我回到过去,回到童年。花儿谢了依然开,一曲终了可以从头来,但是童年一去再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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