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杀生堕胎孩子天生唇裂刘燕娴

时间:2016-11-24 1:37:02 来源:唇裂

今年四十一岁、现居香港的的刘燕娴,很愧疚自己曾无知残忍堕胎三次,导致自己半生流离、终日病苦。她形容自己的生活是“生不如死”。

刘小姐十九岁怀孕,距离婚期还有半年。那时国家规定女方要二十岁才能结婚,因此她无法拿到“结婚证”和“准生证”。由于有了“准生证”的生育才算合法,小孩才能有户籍,因此,刘小姐感到孩子如果出世,户籍问题会很麻烦。她继而考虑到未婚生子面子上不好看,便惊慌失措地堕掉第一胎。

手术后,刘小姐就罹患肛裂,十分痛苦。此时,她把责任归咎于国家,后来学佛才知道其实是自己婚前不守贞导致亲手杀害骨肉,导致自身受报患病。本已是双重罪过,反过来抱怨国家政策,把自己的过失推卸给别人,正如《弟子规》所说,“倘掩饰,增一辜”。

婚后刘小姐很快再次怀孕,但由于脾气刚烈,怨恨夫家,令她生产时大出血,几乎用尽最后一口气才将儿子生下来。月子期间又着风、得了寒症。先祖教诫我们,刚强的女子是很容易躁动,故身体易生病、诸根不调,所以女性要柔顺,实有大益。可见因果不虚!

怀第二胎时,刘小姐为了驱寒吃羊肉补身,却听说怀孕吃羊肉而生出的孩子会患癫痫,她出于畏惧又一次堕胎,加上国家政策不允许生第二胎,所以她对堕胎没有负罪感,依然归咎于国家政策,再次罪上加罪。

堕胎后,刘小姐的体质更差、脾气更大,严重失眠,心态不平衡,导致胃一度穿孔——这种严重的情绪困扰是很多堕胎女士的共同经历。

一九九四年刘小姐再度怀孕,终于生下孩子,却发现儿子先天唇裂。为此,夫妻俩曾到处求教根由,据一位老师说这是因为他们夫妇的杀业太重所致。她回想自己不但多次堕胎,而且在怀小儿子时每天都吃鱼、鸡等众生肉。

任意杀生,堕胎不以为过也令她罹患类风湿,情绪忧郁不安。同样的,这也是许多曾经堕胎妇女常出现的情况。

谁知小儿子出世大半年后,她又怀孕了,这时有善友劝她不能堕胎。可是,刘小姐刚刚做过剖腹产手术,伤口尚未愈合,医生认为她不能怀孕生产,她因而再次堕胎。她回忆说:“手术非常痛苦,完了以后那医生还给搅碎的胚胎肉给我看,说是个女孩,我当时心惊胆跳,想吐。”可怜她的先生未学佛,见太太辛苦,还特地买了一只活兔子为太太煲汤补身。学佛后,刘小姐回想同在一天连杀两条命,感到痛苦愧疚。

后来她给自己曾经堕掉的三个孩子写了牌位,还将自己做义工等善德回向给孩子们。如此努力了三年,以为孩子已经得到超度。可是,一位善知识却告诉她,孩子们还在身边。当晚她便梦到孩子们,才知道自己太自以为是。可见,若不能发真诚心向孩子们忏悔,婴灵们是难以得到超度的。

回首往事,刘小姐很感叹:“就是这念怨不休和杀生业报的感召,使我没有寛容的爱心,只有不平、怨恨和妒忌心。让我对父母、公婆,一切人、事、物都生不起真诚的感恩心,也生不起精进勇猛心去克服已经根深蒂固的五欲六尘,盲目地追逐。”我们就知道,内心有了私欲则难以发真心忏悔。没有至诚悔过,就做不到“不贰过”,这就会最终断了自己往生净土的难得机会!可见,改过念佛才是真忏悔。

本文摘自《珍惜生命请勿杀子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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