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病就医:
建档立卡的贫困群医院看病时,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1、免费入保: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免费入保,个人缴纳的参保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2、扶贫特惠保险:我县统一为贫困人口购买了以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为主的扶贫特惠保险,这样,贫困群众可以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等多重政策保障。
3、“两免两减半”:贫困群众挂号费免收,普通诊查费免收,专家诊查费减半,CT、磁共振检查费减半。
4、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市、县、乡三级)对贫困患者住院不收押金(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的病例,如: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费用的意外伤害、自伤自残等患者除外)。
5、出院“一站式”报销:贫困患者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就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一并落实,不用再为了住院报销去“跑腿”。
6、统一住院减免政策: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市、县、乡三级)对贫困患者住院执行统一的住院减免政策;即:未纳入医保统筹的住院费用(包括全额自费和部分自负)减免30%。贫困患者出院时实行“一单制”结算,在医保结算单中增加“医院减免”栏目,由医保结算系统自动抓取生成减免费用数据,医院直接减免,患者只需结医院减免后的个人自负费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①贫困人口去门诊看病或住院都要带好证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健康卡、健康扶贫卡),向挂号处、住院处、医生及时亮明贫困身份,经医院精准识别后,才可以充分享受到各类优惠政策。
②如果定点医疗机构没有能力救治贫困患者所患疾病,可以转诊至有能力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转诊手续的,能够享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③如果贫困人口去了没有实现“一站式”医院住院,可出院后凭发票等到保险公司报销补充商业保险等贫困特惠保。
二、贫困严重精神障碍、唇腭裂、艾滋病、肺结核患者诊治
1.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认定需住院治疗的,医院实行免费救治。医院包括:医院、医院、博兴湖滨中心卫生院、邹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可享受有奖监护政策,按照每人每年元落实奖补资金。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行随访制度,每季度至少随访一次,病情不稳定患者要建议及时转诊并按程序收治住院治疗。
2.贫困唇腭裂患者:对贫困唇腭裂患者实行定点免费救治,患医院整形外科就诊。(